我可以选择不回答吗……正义、道德、公平,没人有资格来给一个绝对正确的定义。我选择站队罗尔斯是因为他的设计不但让社会总福利增加,而且也让社会最不幸的人获益。对比其他设计,尤其是名义上照顾弱势群体实际上让他们更不幸的设计,罗尔斯的要好得多。
你又误解了我的意思。我并没有说要评判哪个定义是正确哪个定义是不正确的。只是你引用的明明是正义的二原则,为什么正义的二原则可以被用于支持道德?而且我觉得你所说的道德,更像是公平。所以你的看法是公平即道德吗?
以上这些问题都不涉及谁的定义正确谁的不正确,甚至都不牵涉谁的更合适或者更被广泛接受。这些问题都只是在对论证逻辑,理论的完备性以及自洽程度进行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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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996,请允许我分享万维钢的观点:
如果一个人把工作等同于受罪,认为工资是受罪的报酬,那996就是不人道的。几乎所有时间都用来挣钱,以至于没时间花钱,还有比这更悲哀的人生吗?还有一种观念叫“拼命工作,拼命玩”,在我看来非常愚蠢:如果你工作挣钱是为了能在玩的时候花钱,有个事实是玩花不了多少钱 —— 你为啥不找个轻松的工作,这还至于拼命吗?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并不认为工作是受罪。科学家一天到晚都得想问题,作家看生活中什么事儿都是写作素材,创业者没有下班时间。如果我是个政府高官,那啥也不用说了,我免费加班,我不需要节假日。
“平衡工作和生活”,这其实是个伪命题。如果工作是受罪,难道生活就不是吗?只要你始终处在一个被驱使、不自由的状态,不管这个状态是工作还是生活,你的人生都是失败的。
盖勒普做了一个调查,说你在工作中能不能发挥你自己的特长、找到乐趣呢?只有16%-17%的人说能做到。而对另一个问题,说给你安排的工作内容,你自己是不是可以调整呢?有高达72%的人都表示是自己是可以调整的。大多数人都可以调整自己工作内容,但是他们没有调整。然后他们抱怨不喜欢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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