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激励模型的讨论(在比特币基础上修改的创新)

好的激励模型让开发者、矿工和用户等各个生态角色发挥各自的价值,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获得对应的收益。哈维茨(Hurwiez)机制设计理论中“激励相容”指行为人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正好与集体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相吻合;

目前比特币转帐费用低,矿工挖矿主要获取区块奖励,长远看设计激励相容的比特币费率机制,让矿工和用户各得所需,使交易费用逐步取代区块奖励对未来比特币体系的稳定安全至关重要。NERVOS采用了二次代币发行的创新方式,对于NERVOS DAO的锁币用户,避免了持币价值因通胀而贬值;而矿工也可以得到持续激励。此外,layer 2层面的价值对齐使得NERVOS更有机会孕育出高价值的项目。单就激励各个生态角色的角度,比特币模型的一些修改方案或许也值得了解。

针对比特币手续费机制的改进,Ron Lavi等以色列学者曾提出“垄断价格机制”和“随机取样最优价格机制”的方案。source:https://pdfs.semanticscholar.org/7481/848c7167cc360e88ac6fb27e331f0ac7d9ee.pdf

“垄断价格机制”设定,每项交易明确愿意支付的最高手续费金额,矿工选择区块中被接受交易的数量,所有交易的手续费以纳入区块的交易中最低的一笔为准。这一机制让区块的容量可以动态调整。
“随机取样最优价格机制”设定,每个区块的交易随机分为两组,计算出每一组的垄断价格,在对应组中出价高于垄断价格的交易才会被接受,并支付相同价格。
垄断价格机制和随机取样最优价格机制设定从用户手中收取高收益,激励矿工扮演卖家角色。姚期智团队通过数学分析,证明垄断价格机制接近激励相容,同时垄断价格可以决定随机取样最优价格式拍卖的收益价格,为其作为比特币费率设计的一种方案提供了理论支持。

Andrew Chi-Chih Yao, An Incentive Analysis of some Bitcoin Fee Designs, Nov 11, 2018, Source:https://arxiv.org/abs/1811.0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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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价格机制”的设定的确是一个很好的尝试,但是我个人觉得这里有几个问题:
1、比特币功能单一,因此分析会相对简单。但是对于智能合约平台,引入开发者会更加复杂。因此具体如何设计价格机制?我觉得 Nervos 的经济模型设计团队会进一步思考这个问题。
2、

个人认为公链的区块大小是需要有一个明确的上限的,这需要考虑到带宽和存储的因素。具体可以参考这篇文章,内容涉及 Ethereum 仅限制 Gas Limit 带来的问题。